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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環境用電設備分為哪幾類呢?根據現行標準可分為I類、Ⅱ類和Ⅲ類
各自的應用范圍有哪些你知道嗎?接下來我們一起看一下吧
I類電氣設備
適用于煤礦瓦斯氣體環境
用于煤礦的電氣設備,當其環境中除甲烷外還可能含有其他爆炸性氣體時,應按照Ⅰ類和Ⅱ類相應可燃性氣體的要求進行制造和試驗。該類電氣設備應有相應的標志(例如:"Ex dⅠ/ⅡB T3"或 "Ex dⅠ/Ⅱ(NH3))"。
注:Ⅰ類防爆型式應考慮瓦斯和煤粉的點燃以及地下用設備增加的物理保護措施。
Ⅱ電氣設備
適用范圍
適用于除煤礦瓦斯氣體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
再分類
Ⅱ類防爆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的爆炸性環境的種類可進一步再分類。Ⅱ類電氣設備的再分類,標志分別為A、B、C:
(1)ⅡA 類:代表性氣體是丙烷;
(2)ⅡB 類:代表性氣體是乙烯;
(3)ⅡC 類:代表性氣體是氫氣。
以上分類的依據,對于隔爆外殼電氣設備是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對于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是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
IIA 1.14>MESG≥0.9 1.0>MICR>0.8
IIB 0.9>MESG>0.5 0.8≥MICR≥0.45
IIC 0.5≥MESG 0.45>MICR
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一個殼體充有一定濃度的被試驗氣體與空氣的混合物,點燃后,通過25mm長的接合面均不能引燃殼體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外殼接合面之間的最大間隙。
最小點燃電流(MIC)——在規定的試驗裝置上,用直流24V、95mH電感的火花進行3000次點燃試驗時,能夠點燃可燃性氣體混合物的最小電流。此電流降低5%即不能點燃。
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各種可燃性氣體(或蒸氣)與空氣的混合物的最小點燃電流對甲烷與空氣混合物的最小點燃電流的比值。
注:以上分類的依據,對于隔爆外殼電氣設備是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對于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是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
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千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標志ⅡC類的設備可適用于ⅡA和ⅡB類設備的使用條件。
Ⅲ類電氣設備
適用范圍
適用于除煤礦以外的爆炸性粉塵環境。
再分類
Ⅲ類電氣設備按照其擬使用的爆炸性粉塵環境的特性可進一步再分類。Ⅲ類電氣設備的再分類:
(1)ⅢA類:可燃性飛絮;(2)ⅢB類:非導電性粉塵;(3)ⅢC類:導電性粉塵。注:標志ⅢB的設備可適用于ⅢA設備的使用條件,標志ⅢC類的設備可適用于ⅢA或ⅢB類設備的使用條件。
特定爆炸性環境用設備
防爆電氣設備可按某一特定的爆炸性環境進行試驗,在這種情況下相關信息應記錄在防爆合格證中并在電氣設備上進行相應地標志。
注:以上部分內容摘自GB/T3836.1-2010,在中國國家標準2021年第12號公告中,涉及GB/T3836.1-2021在內的新一批國家防爆標準將于明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