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動態
可燃性煙塵環境指在生產制造、生產加工、處理、裝運或儲存過程中將會產生的可燃性粉塵、易燃性導電性粉塵、易燃性非導電性粉塵、易燃化學纖維等與氣體混和產生可燃性混合物質的環境。不包括這些不用大氣中的氧就可以燃燒的火藥、炸藥、起爆藥的粉塵或自然起火物質的環境,有沼氣和/或易燃性粉塵造成風險的煤礦井下,及其由煙塵釋放出去的易燃性或毒性氣體造成風險環境。
一、電氣設備配備的標準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配備的設計原理除實行通用性技術標準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技術標準:
1、可燃性粉塵環境內常用有可能過負荷的電氣設備,應安置安全靠譜的過負荷保護
2、可燃性粉塵環境中安全事故排風系統用電機,應在生產裝置發生事故的情況下有利于操控的地點設定啟動按鈕,或與安全事故數據信號、設備有互鎖的運行。
3、在可燃性粉塵環境中,應少裝插座和局部照明設備。如必須安裝時,電源插座宜安裝在可燃性粉塵不容易堆積的地區;部分照明設備宜安裝在事故時氣體不容易沖擊的位置。
二、電氣設備的防爆型種類
可燃性粉塵環境電器設備防爆型種類,應按住表格中的要求進行型號選擇。
三、采用正壓型電氣設備的技術標準
選用正壓型電氣設備時,為做到防爆型的目地,務必加設配套設施的排風系統,并應滿足下列技術標準:
1、排風系統務必用非燃性材料做成,其結構應牢固,聯接應嚴實,并不能有造成氣體停留的盲區;
2、電氣設備應與排風系統互鎖。運行前必需先通風,并應在通風里超過電氣設備以及排風系統容積的5倍時,才可以接入電氣設備的主電源;
3、在運行中,進到電氣設備以及排風系統內的氣體,不可帶有易燃性化學物質或別的有害物;
4、在防爆電氣設備以及排風系統運行中,其風壓不可低干50Pa。當風壓小于50Pa時,應自動斷掉電氣設備的主電源或發信號;
5、排風系統應提供潔凈的氣體。排風系統的進氣口應建在非爆炸危險地區。通風全過程排出來的氣體,不適合排進爆炸危險環境;當采取有效地避免火花和炙熱顆粒物從電氣設備以及排風系統吹出時,可排進2區空間;
6、電氣設備的機殼及排風系統的側門或外蓋應采用聯鎖裝置或加警示標志等安全防范措施;
7、電氣設備務必有一個或多個與排風系統相接的進、出氣口。
四、采用充油型防爆電氣設備的技術標準
充油型防爆電氣設備應在并沒有震動、不容易歪斜、無持續高溫影響和固定不動組裝的前提下才可以采用。
五、隔爆傳動系統對策的技術標準
采用非防爆電氣設備作隔爆機械傳動時的技術標準
選用非防爆電氣設備(如大容量電機)齒輪傳動爆炸危險地區中的生產線設備時,為做到防爆型的目地,務必設定配套的電動機室,并應滿足下列技術標準:
1、組裝電動機的房間采用非燃燒體的材料建設,采用非燃燒性的承重墻與爆炸危險地區分隔;
2、轉動軸根據隔斷墻處應采用填料密封或者有同樣功效的密閉對策;
3、組裝電動機的屋子進出口,應通往非爆炸危險地區或無火災事故風險的環境;組裝電動機的房間務必與爆炸危險地區互通,處理該地區維持相應的正壓。